对于洛阳老年公交优惠政策的内容
一、老年公交优惠IC卡的办理条件和使用范围
(一)年龄为办卡当月年满60至69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办理老年公交优惠IC卡(以下简称老人优惠卡)。
(二)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部营运线路汽、电车,1元的公交车刷卡0.5元/次,1.5元的公交车刷卡0.8元/次,85路有人售票车刷卡1.20元/次。该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可带人乘车。
二、办卡及充值须知
办卡押金为25元,首次办卡收取12.5元押金(其余12.5元由市公交集团补贴)。
个人在充值时,最低可充值10元,最高可充值990元,每次按10元的整数倍充值,一天内只能充值一次。
(一)办卡时须携带的手续
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二代身份证彩照有效,头部过小、风景、扫描、复印照、大头贴无效)。
(二)时间和地点(具体见)
解放路16号公交IC卡充值中心全月工作时间办理,其他设在洛阳银行的人工充值点每月6日至24日工作时间办理。
(三)老人优惠卡为一人一卡,严禁一人办多张卡。
(四)对照片模糊、防伪损坏等情况的老人优惠卡,持卡人须持身份证原件、老人优惠卡及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公交IC卡充值中心更换照片后方可充值。
三、挂失补办、坏卡补办
(一)挂失补办
①老人优惠卡若遗失,持卡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公交IC卡充值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②自受理挂失之日起第四天,凭挂失凭证、身份证原件、一张二寸彩色照片到公交IC卡充值中心办理补卡,补卡时须缴12.50元押金后,将挂失卡卡内余额(以数据库为准)转入新空卡后,挂失卡即作废。
③如挂失后尚未补卡,挂失者找到了挂失卡,该挂失卡不可充值,在公交车上也不可使用,应立即持挂失卡及挂失凭证到公交IC卡充值中心取消挂失,三天后该卡方能重新使用(切勿提早,以免被车载机识别为无效卡)。
(三)坏卡补办
自然损坏:
经公交IC充值中心检验后若属自然坏卡,凭办卡身份证原件、一张二寸彩色照片在公交IC卡充值中心免费更换新卡,坏卡收回,将原卡余额转入新空卡;
人为损坏(卡面有折痕、断裂或破损等):
①凭办卡身份证原件先收回坏卡,然后办理坏卡手续;
②自受理之日起第四天,凭坏卡凭证、办卡时的身份证原件、一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公交IC卡充值中心办理补卡,缴12.5元押金后领取新卡,并将原卡余额(以数据库为准)转入新卡。
(四)老人优惠卡一经挂失,即成为无效卡。不可再充值和乘车使用,应照章投币(购票)乘车。
四、退卡
地址:解放路16号公交IC卡充值中心10号窗口
(一)退卡
持卡人将要退的老年优惠卡交10号窗口工作人员鉴定卡片是否有人为损坏现象,卡盒、照片、防伪应完整、无损坏,否则不予退卡;经鉴定老年优惠卡完好,符合退卡条件,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卡手续。
(二)退卡须知
1.公交IC卡卡面应保持清洁、无污物、无破损,卡身平直、无弯折,无烘烤、打孔、浸水、开裂等人为损坏现象,有人为损坏现象的老年优惠卡不退还押金。
2.证件不全或经核实证件和卡号不符合数据库购卡记录的不予退卡;当日购买的老年优惠卡当日不能退卡,次日方可退卡。
(三)丢失后退卡内金额
IC卡丢失后乘客不愿再补办新卡的,须先办理挂失手续。乘客卡内金额(以数据库内金额为准)自受理挂失之日起第四天退还;老年优惠卡丢失的不退卡片押金。
五、使用须知
(一)自200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人优惠卡。持卡老年人使用本卡时须遵守《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和《洛阳公交老年优惠卡须知,乘车时,应先向司乘人员出示带照片的一面接受查验后刷卡。刷卡时将卡平面靠近车载机感应区(7厘米以内)短暂停留,车载机报“铛铛,老人卡”,刷卡有效,允许乘车,若出现其它提示音,表示未正确刷卡或卡内金额不足一次乘车或系无效卡,应重新刷卡或自觉照章投币(购票)乘车。
(二)根据城市公交车运营特点和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建议老年人尽量避开节假日或早、晚客运高峰时段出行。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间歇性神志不清、痴呆等疾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建议改由其他方式出行,以免发生意外伤害。老年人上车后应站好、坐稳、拉牢扶手,如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通知司乘人员以便得到帮助。
(三)本卡只限本人使用,一人一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严禁私自更换卡上照片,冒用他人的卡或替他人刷卡消费的,一经查出应照章投币(购票),此次刷卡无效,按《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和《洛阳公交优惠卡须知处理。
(四)老人优惠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应自觉照章投币(购票)乘车。
(五)应保持老人优惠卡卡片平直,不得弯折、烘烤、打孔、浸水,避免与强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保持老人优惠卡卡盒完整,不得撬开卡盒以免影响老人卡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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