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赡养人没有劳动能力的,按以下情形处理赡养责任:
(1)、虽然没有劳动能力,但有其他收入的,具有赡养能力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赡养责任;
(2)、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收入,不具有赡养能力的,可以不承担赡养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一、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包括: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4、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5、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6、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7、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8、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二、女儿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