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租车费用是否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不赔偿租车费用的,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交通事故时受害者是可以争取到合理的赔偿,但不是所有的费用都可以争取到赔偿的。在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在争取赔偿上遇到了纠纷,双方不能够沟通解决该怎么做,无法解决的时候应该要找专业律师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