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离婚案缺席两次合法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法庭可以采取拘传。也就是说决定权在法庭,当事人无权决定。如当事人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法庭可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七十五条 拘传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