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法如下:
1、购房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住房储金,是可以在职工购房的时候提取出来使用的,可以用来支付首付或偿还贷款本息。
2、建房、修房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在建房或者修房上,当职工需要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或者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话,就可以去申请提取公积金使用。不过提取的金额是不能超过建房、修房的费用的。
3、租房
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在租房上,可以用来支付房租,像有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和市场化租房都可以用公积金付房租的。
4、治病
当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有重大手术需要住院治疗时,就可以在出院后的一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不过提取的金额合计是不能超过住院费用中个人负担的部分的。
5、低保/特困
如果职工被纳入了低保或特困的救助范围的话,在被纳入低保或特困后就可以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