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