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一般而言,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应当享有继承权。但在实践中常出现被继承人财产无人继承的情形。随后我国民法典增加了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其继承的范围也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且其代位继承有次数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