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动车在一般道路超速20%以下 扣3分,罚款20-200元,予以警告
机动车在一般道路超速20%以上50%以下 扣6分,罚款20-200元,予以警告
机动车在一般道路超速50% 扣12分,罚款200-2000元,吊销/扣照驾照
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50%以下 扣12分,罚款20-200元,予以警告
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超速50% 扣12分,罚款200-2000元,吊销/扣照驾照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下 扣6分,罚款20-200元,予以警告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50%以下 扣12分,罚款20-200元,予以警告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超速50%扣12分,罚款200-2000元,驾照可以吊销
机动车超速50%以上扣12分,罚款1000元,驾照可以吊销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扣12分,罚款1800元,驾照可以吊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