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需要挂失,因为公民办理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可以及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补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