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若为公司股东,无论持股多少都是可以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应当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_x000D_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_x000D_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