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壳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3、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注销银行账户;
6、注销印章。
二、空壳公司是指已设立法人有公司名称但尚未经营业务的公司。空壳公司通常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未任命过董事。二是有法律规定的文件如公章、股票证书等但从未开始经营业务。注册空壳公司是否违法要看注册公司的目的是否是非法目的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要求;公司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如果有违法目的并且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属于违法。
三、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5、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散。
怎么注销空壳公司?
一、空壳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3、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注销银行账户;
6、注销印章。
二、空壳公司是指已设立法人有公司名称但尚未经营业务的公司。空壳公司通常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未任命过董事。二是有法律规定的文件如公章、股票证书等但从未开始经营业务。注册空壳公司是否违法要看注册公司的目的是否是非法目的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要求;公司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如果有违法目的并且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属于违法。
三、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5、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散。
公司监事人如何注销?
公司监事注销方法如下:
1、公司被注销之后公司的监事会就会消失;
2、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至两名监事;
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4、监事会主席选举。
一、公司被吊销监事一般无任何责任。
分析如下:
1、公司被吊销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完毕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监事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以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二、公司变更股东监事人的程序是以下:
1、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的变更的提议;
2、股东大会表决;
3、股东会做出变更决议后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总之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母公司注销了子公司如何办?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母公司注销并不会必然地导致子公司注销。但是因为母公司是作为子公司的股东之一母公司注销的话是肯定对于其在子公司相应的股权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母公司要是登记注销之后影响到子公司的日常运作的话可以对母公司持有的对子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
公司如何注销?
公司注销的如下处理:
1、工商局备案去当地工商局领取备案申请表并填写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必须两个以上。
2、办理注销公告在工商局备案批准后办理注销公告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去银行办理账户注销。
3、接着去质量监督局办代码证注销;登报公告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4、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以及公司原始档案一切证件齐全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即可。
公司吊销20年未注销如何处理?
公司吊销20年未注销的也依然需要办理注销手续。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当公司不打算经营时要及时进行注销;
如果企业不幸被吊销营业执照了也要走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
因为注销登记是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
公司不注销需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处罚与罚款
根据公司登记条例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股东的连带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将涉及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