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以租代购,是以租金的形式进行买车融资,区别于传统的购买方式,你看重一辆车,融资方会全款买下来,然后把费用利息平坦到每月里,你每月付租金,融资方会提供你每月的租金发票,期末,把车辆过户给你,过户中一般会产生的费用:交易税,这个只有在公司牌过给个人时会产生,一般为残值的2%,交易费,不同的残值,交易费不同,一千是封顶了,这个费用有的是融资方出的,有的公司是要客户自己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