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_x000D_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x000D_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_x000D_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_x000D_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_x000D_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_x000D_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_x000D_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_x000D_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_x000D_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