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有五种:
1、担保,是指担保人在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主要的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给债权人控制,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债权人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中,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5、定金,是指一方为保证合同履行而提前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消或者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