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也许是许多人一辈子最大的投资,也是一辈子的希望,它的任何小事对购房人来说都是大事。当面积缩水、虚假广告、延期交房、私改规划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成为常态,我们需要知道,在实践中开发商到底设置了哪些陷阱?还有哪些新的陷阱需要我们去识破?
以下列出了12种购房陷阱,通过大家对买房陷阱的爆料及专业人士的解读,给正跋涉在买房路上的网友一个提醒与参考,同时希望每个购房者买房过程都能一帆风顺!
1、精装修陷阱
市场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精装修/全装修房,但是开发商并不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装修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标准,此种情况下,经常是开发商逃避责任,或让装修公司直接与购房者签订独立的装修合同,在出问题时一推了之。
2、私改规划陷阱
开发商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擅自更改规划,如小区绿化变更、原有的沿街会所和物管用房都将用作商铺经营、承诺的幼儿园消失、外立面材料私自变更等等。
3、以奥运为借口延迟交房
以奥运为借口延迟交房:对2008年收房的业主来说,由于有了奥运变得特别起来。很多开发商借奥运的名义延期交房,并已不可抗力因素做借口,企图逃避责任。
4、承诺缩水
业主在买房时,开发商尤其是置业顾问会承诺很多优势,但后期又不能如期履行。待购房人发觉现实与开发商所说不一致时,开发商会以此承诺并无书面说明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而这时即使购房者准备诉诸法律武器也因口说无凭而丧失主动权。如购房人买房时被售楼员承诺后期不会再降价,但购房人买房后却惨遇项目大幅度降价,引发先期业主的激烈维权等。
5、信贷陷阱
房贷七折政策出台后,业主翘首期待政策落到实处,但某些银行或者拖延执行时间、或增加了很多苛刻条件,增加实施难度,使得房贷七折大打折扣!本应早就执行的政策迟迟不能落实,给那些期盼的购房者带来只有无期的等待和茫然!银行的诚信到底在哪?
6、样板间陷阱
样板间是开发商吸引消费者的门面,自然经过了精雕细琢。但与实际的房子相比,有的样板间悄悄变大,有的装修产品被偷梁换柱,各种问题层出不穷,购房人需要擦亮双眼。
7、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项目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8、内部认购陷阱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9、制造假象
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通常是选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
10、合同陷阱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11、面积多退少补圈套及公用分摊面积欺诈
不良开发商一般会在最终面积核算中,和面积测绘单位串通一气,增加你的公摊面积,让套内建筑面积缩水,最终的总面积增加且增加的幅度往往不突破3%。
12、交房陷阱
如延期交房、开发商证书不全、先签文件后验房、开发商大事化小、巧立名目乱收费等。
一、新房交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看交房日期是否逾期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建议大家不要在交房时间头两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建议往后推几天比较好。
2、物业费不能乱
目前新建小区的物业都是有开发商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承管的,而且双方之间会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买房者签署购房合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协议,并且在购房合同中写上约定的物业费相关事项。这样即使收房时物业费上涨,买房人也可以凭借此条款向开发商讨说法。
3、缴纳契税签协议
契税的缴纳问题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开发商会要求业主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就不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原因是开发商在房产证没下来之前要为按揭业主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
而业主不愿缴纳此项费用的原因多是怕开发商没有上交挪用了。对此问题,解决办法很简单,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好双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约束对方即可。
4、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会先让业主交完费、办完手续再去验房,这是一种违规的做法。业主有权要求先验房再收房,验房发现任何问题都可以写在验房单上,要求开发商签收并予以解决。这样就不怕开发商逃避责任了,也就不会产生以后因房屋质量不过关而产生纠纷。
5、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可以和其他购买此楼盘房屋的业主一起收房,以免自己什么都不懂被开发商忽悠。而且在人数足够多的时候,大家还可以凑钱请个律师指导收房,不但掩去自身专业知识不足的缺陷,还能让开发商重视起来。
6、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房屋质量问题分轻重,开发商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若是房子主题质量有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若是房子只是掉灰、有细微的裂缝,那么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若是房子的配套设施或是空气质量不过关,那么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先收房,然后开发商予以解决这些问题。
7、买房尽快收房
有些业主买房并不是为了自己住,而是要租出去赚租金。在这种情况下,若是买到房子有一些小小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先算一下,是损失的租金多还是损失的修补费用多,若是租金损失远大于后者,那么可以先收房租出去,再找开发商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