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到房产登记部门填写房屋产权登记表;2、必须领取房屋测绘表;3、领取有关资料,例如购房合同、买卖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再由有关部门审核盖章;4、缴纳有关的的公积金维修费;5、提交申请资料,包括买卖合同、申请表、预售合同、测绘表、公积金维修费缴费单等等;6、按照房产登记机构规定的期限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