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以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
3、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务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法院。
6、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