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后不处罚可以,诸如违法行为虽然存在,但是造成的危害后果轻微、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那么故意、或者是过失实施了环境污染行为的单位、公民等,就有可能不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