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规定行政处罚程序?有什么重要性?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关于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制度。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依照法定的次序、法定的形式进行,如果违背了法定的、必要的次序和形式,则视为违法。行政处罚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予以保障。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保证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问题,是行政处罚法的重要内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行政行为缺少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于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而且大多只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没有如何进行处罚的程序性的规定。行政处罚缺少必要的程序,没有规范,由此带来了不少消极后果,诸如:处罚的随意性,有利争着罚,无利不愿管;不向被处罚人说明理由,也不允许当事人申辩,影响了处罚的公正性;有些行政机关利用罚款,牟取小团体利益,甚至贪污腐败,等等。如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一个既便于操作、有利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又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程序是非常重大的课题。行政处罚法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对行政处罚的程序作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确定行政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保障政府正确、从事合理地行使权力。一方面要授予行政机关所必需的权力,另一方面要控制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因此,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和遵循适当的程序,方式不合理,程序不适当,就可能变成滥加干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作用也正是在这里。我们应该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全面总结国内外行政法制实践的经验与教训,将行政行为的行使与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克服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等影响而将行政法简单归结为“管理”法,重行政权,轻公民权的观念,又要避免为了反对行政干预而过分强调对行政权力的控制,束缚行政职能的有效行使。既要合理地强化行政机关的某些职能,又要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行政机关在维护市场秩序、对宏观经济活动进行调控、保护资源、征税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制裁等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是不可缺少的。因而,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赔偿等方面的制度,亟需建立和加强,该管的要认真管起来,并对这些行政行为要限定合理的范围,使之程序化。要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包括外部的、内部的制约的监督。总之,对行政机关,权力要给够,权力要适度,权力要受制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长期以来,我们重视实体法而轻视程序法,近几年来虽有改观,但与现代行政法制建设的要求仍有很大距离。行政程序立法要着眼于提高行政效率,同时更要注重行政权力的滥用,这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为重要。因此,应当认真实施处罚法,从行政执法程序上加强对行政权的控制,确定越权无效,不合程序无效的原则,对任何越权行为都不能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应当把自己的工作程序和执法程序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责,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把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搞好,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特别是向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进行不懈的斗争。一定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纠正执法不力等现象,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行政,保证政府行政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