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是的,出了责任认定书就可以去取车。正常程序是,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取证,然后划分责任,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接下来的赔偿问题,就是法院的事情了。但是事故双方可以要求交警协调一次,双方就赔偿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如果调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是要起诉到法院了,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前面说到的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的3个工作日放车,这3天是留给受害的一方提出保全肇事车辆的时间,拿到认定书的3天内,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肇事车辆,是防止肇事方不赔偿损失的,法院批准保全了,那么肇事方就不能提车了。但可以交一定的保证金提车。等事故处理完毕再把保证金取回。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