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一户一表,按照满足不同用水需求,将居民用水量及价格分为三档:
阶梯一,0-216(含)m3,水价为2.90元/m3(其中,供水价格为1.90元/m3,污水处理费为1.00元/m3)。
阶梯二,216-300(含)m3,水价为3.85元/m3(其中,供水价格为2.85元/m3,污水处理费为1.00元/m3)。
阶梯三,300m3以上,水价为6.70元/m3(其中,供水价格为5.70元/m3,污水处理费为1.00元/m3)。
2、居民合用表
居民合用表水价为2.95元/m3(其中,供水价格为1.95元/m3,污水处理费为1.00元/m3)。
3、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
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水价为3.20元/m3(其中,供水价格为2.20元/m3,污水处理费为1.00元/m3)。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非工业企业
非工业企业水价为4.40元/m3(其中,供水价格为2.65元/m3,污水处理费为1.75元/m3)。
2、工业企业
一般工业企业水价为4.70元/m3(其中,供水价格为2.65元/m3,污水处理费为2.05元/m3)。
高污染工业企业水价为5.10元/m3(其中,供水价格为2.65元/m3,污水处理费为2.45元/m3)。
三、特种用水价格
特种用水水价为5.35元/m3(其中,供水价格为3.60元/m3,污水处理费为1.75元/m3)。
注: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冶炼等行业中高污染高耗水企业供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50元;供水价格中含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
说明:杭州市阶梯水价执行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年度阶梯水量计算周期按抄表自然年执行,余量不跨周期累加。现行居民“一户一表”抄表周期为二月一抄,抄表时间为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或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按抄表自然年计算年度阶梯水量,实际用水时间为“上年度11月抄表日至本年度11月抄表日”或“上年度12月抄表日至本年度12月抄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