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出狱经过监督机关批准可以坐高铁。依据刑法第八十四条有关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人应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活动情况,同时若要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要报监督机关批准,乘坐高铁属于离开居住地的活动情况,要报监督机关批准才可实行,监督机关同意后,便可以乘坐高铁出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八十四条 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