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提出索赔的数额计算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225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2000;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4500;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5000;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9000;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24000;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14000;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