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如下:
一、市级专精特新:
(1)符合项目内涵中的“专、精、特、新”特质。
(2)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硬指标)
(3)上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硬指标)
二、省级专精特新:
(1)须已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硬指标)
(2)注册成立2年以上(硬指标)
(3)上年营收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收增速不低于10%。(硬指标)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硬指标)
(5)近两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
(1)经营3年以上。(硬指标)
(2)已获得省/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硬指标)
(3)上年营收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收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硬指标)
(4)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5)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6)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7)取得相关质量体系认证。
四、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重特大事故;
2.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有偷税漏税等重大违法行为。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