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倘若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形同父母子女的,不能结婚。《民法典》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_x000D_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_x000D_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_x000D_
(一)重婚;_x000D_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_x000D_
(三)未到法定婚龄。_x000D_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_x000D_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_x000D_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