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入院,不是疾病同一诊断的话, 还是可以办理医保的。若是同一诊断,使用医保时间就得至少间隔15天。如果两次入院时间间隔未超过15天,那么第二次入院是不能使用医保报销的。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加盖医保专用章的住院证、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到再次住院的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应包括上一次住院资格确认书编号、出院时间、自费金额、增付金额、申报金额等内容。医院医保科根据上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网上录入上次住院医院的结算信息,联网开具《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让患者“住院15天病情未达到出院标准就办理出院或办理出院后间隔15天后再办理住院”,都是定点医院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行为。如果参保患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科反映,医疗保险科是负责医院内部执行医保政策的监督管理部门。
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
但上一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
加盖医保专用章的住院证、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到再次住院的医院医保
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
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