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与安置房的区别在于申请条件和户型概念的不同。安置房的申请对象是贫困家庭和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房是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应该要体现适用性、经济性、美观性、安全性、卫生性、便利性的原则,布局应该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根据《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六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一、拆迁的方式有哪些?
拆迁的方式有统一拆迁、自行拆迁和委托拆迁。确需拆迁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自行拆迁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委托拆迁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
二、安置规划情况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六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应当优先安排就地安置房屋建设。安置房屋应当按照普通商品房的标准设计和建设,套型设计满足被拆迁人居住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