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违约的行为有以下几点:
1、未按约定的借款目的使用借款;
2、未按约定期限支付利息;
3、未按约定期限返还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贷款。借款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