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并未规定具体的行使地点,但法律有规定,探视权应当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执行。即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强制探视权如何起诉?
离婚后探视权人应当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孩子的探视要求
探视权应当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行使,可以由孩子决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起诉探视权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上起诉探视权需要证据。需要以下证据: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如果想要更改探视权的,当事人还需要提供相关能够让法院信服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