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报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扫描件,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验证报告或者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或者学生证。
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来源类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证书号)、职业资格(名称、证书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户籍所在地等内容,请如实填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验证报告或者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或者学生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扫描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考岗位计划,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岗位。报考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并符合该岗位要求的条件,否则将不被录用。
2、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前请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按本人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如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应及时修改。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