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属于利息和自然增值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这部分收益应当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需要进行分割。
2、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性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等收益的,则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离婚需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