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需要。南京市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违者,没收犬只,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需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犬只符合规定的种类和数量、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法律依据】: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个人需要继续养犬的,应当持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携犬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申请.单位需要继续养犬的,市公安部门应当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应当予以办理延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