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身高170厘米以上;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9、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