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生三胎不一定算超生,有些特殊情况是可以的,如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其中有一个或者有两个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不罚款。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