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法典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妹。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成年且具有监护能力的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弟和妹妹。同时,由姐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姐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_x000D_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_x000D_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_x000D_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_x000D_
(二)兄、姐;_x000D_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_x000D_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_x000D_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_x000D_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