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非法定情形不得提出离婚;
2、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非现役军人,除现役军人同意离婚或其具有法定过错外,非现役军人不得擅自提出离婚;
3、其他情形。
一、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是什么
1、在诉讼离婚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这是对非军人一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以保护军人的利益,维护人民军队的稳定。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男方诉讼离婚有哪些限制吗
男方诉讼离婚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男方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诉讼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否则不得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女方提出离婚新政策有哪些
女方提出离婚新政策有:
1、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