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往来里边票据是常常需要用到的,因为票据交易更加的安全,而且携带也比较方便,不过支票要想生效的话,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很多,首先就是要求票据清晰,盖章清楚。那么支票盖章不清晰可以补盖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 。一、支票盖章不清晰可以补盖吗
去银行做个粘单,重新盖一个,现在的支票都可以盖2次章了。
转账支票盖章要求:
转帐支票只需在正面盖财务章和名章即可,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
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常识: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
(6)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帐支票及银行进帐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什么章,就盖什么章。根据我国规的相关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该为或者公章,加上代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或盖章。支票出票人的签章必须和预留银行签章一致。如果支票印章不符,将会被罚款。《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三、现金支票日期的填写方法
1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禀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抬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2、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入自行承担 .
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的对称。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银行提取或支付给受款人现金的一种支票。中国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户的各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只能在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使用现金支票,并应写明款项用途,接受银行的监督。现金支票可用于转帐。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