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其他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一、关于汇票承兑具体是什么
关于汇票承兑具体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
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
二、延期支票可以延期多久
延期支票最长时间是十天。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超过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一、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下:
1、表明支票的字样。为了确定票据的性质,使当事人易于辨认,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指出票人作出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付款,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意思表示;
3、确定的金额。支票在记载确定的金额时,应当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并且二者必须一致;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是指接受委托,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
5、出票日期。出票人签发支票的日期,支票上必须予以记载;
6、出票人签章。出票人在支票上的签章,当出票人为单位时,应当是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当出票人为个人时,应当是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支票种类如下:
1、记名支票。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2、不记名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3、划线支票。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非由银行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账。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4、保付支票。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
5、现金支票。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
6、银行支票。由银行签发,并由银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银行即期汇票。银行代顾客办理票汇汇款时,可以开立银行支票;
7、旅行支票。是银行或旅行社为旅游者发行的一种固定金额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从出票机构用现金购买的一种支付手段。
综上所述,延期支票最长时间是十天。支票一般分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三种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三、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有哪些限制
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
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此汇票就属于不能背书转让的汇票。
此种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汇票是不能够继续转让的,但是如果被背书人继续转让此汇票,
则背书人对在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以后取得票据的权利人不承担义务。
这种做法就限制了票据的流通性,保护了当事人的意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