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要求是: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