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身份证办理期限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交通便利的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或通过公安机关网站查询进度,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7至1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