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与教育相结合。
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二)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
办假离婚是不可以逃债的,离婚前欠下的共同债务,仍属于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债主也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
一、假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办理真实的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律后果是离婚前的财产按离婚协议约定确认权属,离婚后重新登记结婚前购买的财产不能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经过假离婚之后,其他财产暂且不论,仅论通过假离婚手段而购买的房产,即使房屋购买后夫妻双方复婚,因需重新办理结婚手续,那么这套新购买的房产也只能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行为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作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则需要承担此风险,万一婚姻遇到危机,则可能产生无权参与分配此房屋的情况,只因其系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对债务态度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态度如下:
1、离婚双方均不提供外债。这类当事人往往负债较多,多为共同债务,双方同意不举债;
2、一方提出共同债务,另一方否认债务。明知有债,却不承认有债,导致法院认证困难;
3、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不承认是共同债务,以获得更多财产;
4、一方或双方的虚假债务。虚假债权人大多是造假当事人的近亲属;
5、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心态的当事人大多是假离婚,真正逃避债务,试图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但是,通过离婚实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