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
法条原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怎样计算
例1.某境内居民企业2022年企业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支出100万,职工福利费用发生26万,税前准予扣除多少?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26万,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100*14=14万),准予扣除。虽然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26万,但税前准予扣除14万。
例2.某境内居民企业2022年企业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支出100万,职工福利费用发生10万,税前准予扣除多少?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100*14=14万),准予扣除。企业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10万,小于14万,税前准予扣除10万。
工资薪金总额是全体员工还是个人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全体员工,即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14%准予扣除。
工资总额是应发还是实发
考虑到许多企业12月份的工资薪金都是在当年预提出来,次年1月份发放,如果严格要求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结束前支付的工资薪金才能计入本年度,企业每年都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为此,《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