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共同借款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同一笔贷款中与主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的人。在共同借款人之间,一般会将借款金额分摊为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然而,如果共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则在借款人违约时,银行有权向其中一个或多个共同借款人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而不仅限于其所分担的那部分份额。共同借款人承担的连带责任并非是默认的,必须通过书面协议来约定。同时,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借款人,银行在追缴债务时可以选择直接向其要求偿还全额债务,而不必先追缴主借款人及其它共同借款人的份额。如果银行先追缴了部分债务,就不能再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要求偿还其份额了。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借款人承担的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因此,当借款人违约时,银行只能要求共同借款人承担债务,但并不能对其进行刑事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实现债权的方式和期限;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法或者违反强制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