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的,具体流程如下:补办人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