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罪预备不属于犯罪成立。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因为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没有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成立犯罪。对于预备犯,一般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_x000D_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_x000D_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