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
第一,须有法定违法行为。
第二,须有损害事实。
即因配偶一方实施了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了离婚,无过错配偶因此受到精神损害。
第三,须有因果关系。
即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法定违法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一般只须确认配偶另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离婚,即可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第四,须有主观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以配偶一方有故意的过错为主观要件,即配偶一方故意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必须是配偶一方和第三人主观上有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