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治理老赖要两手抓,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执行。要借力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对老赖联防联治联惩,让老赖赖不起。利用公安网监控老赖。随着与法院联网部门的增加,老赖受限制的范围越来越大,最终达到失信榜上有名,老赖脚下无路的效果。要建立健全社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如果老赖到哪里都不方便,做什么事都受限制,他们或许就会积极履行还债义务。
法律依据: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