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失业金最长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7、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