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他人加工物资,交货时所付的加工费包括增值税。
2、增值税是价外税,由购货者或消费者承担,支付加工费时同时要支付增值税。
3、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但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4、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分录:(
1)发出加工材料时: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材料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借:原材料(或产成品)贷:委托加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