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受理程序:_x000D_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_x000D_
2、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_x000D_
3、鉴定机构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_x000D_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_x000D_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_x000D_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